⒈ 古代纪年十二年为一纪,半纪就是六年。
引《警世通言·宋小官团圆破毡笠》:“因檀越心田慈善,上帝命延寿半纪。”
⒈ 按照干支以十二年为一纪,半纪即六年。
引《警世通言·卷二二·宋小官团圆破毡笠》:「檀越命合无子,寿数亦止于此矣。因檀越心田慈善,上帝命延寿半纪。」